国科函规〔2020〕1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支持成都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川府函〔2019〕14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成都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推动成都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发展。 二、依托重大应用场景和科教资源,加强人工智能研发创新。充分发挥成都在人工智能领域应用场景多元、科教资源丰富等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布局,在智能空管、普惠金融、智慧医疗等场景加强应用示范,培育以行业融合应用为引领的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 三、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释放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活力。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建立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法规政策和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健全大院大所协同创新机制,深化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四川省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20年1月23日 |